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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火狐体育手机网页版登录    发布时间:2024-01-04 11:05:41

细节: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167,369,825.59元,母公司实现的纯利润是73,489,212.1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2,838,160.86元。为保障公司在建项目的建设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从公司实际经营方面出发,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美诺华是一家专门干特色原料药(包括中间体,下同)和成品药研发、生产与销售的医药制造企业,是宁波市制造业竞争力百强企业、中国医药国际化百强企业、国际市场优质供应商与合作伙伴(位列60强),核心产品覆盖心血管、中枢神经、胃肠消化道等治疗领域,是国内出口欧洲特色原料药品种最多的企业之一。

  公司秉承“产品质量追求完美、商务经营信守承诺、人企俱进共同升华”的经营宗旨,长期专注深耕主业,服务欧洲等医药规范市场17年,凭借严谨的质量管理与EHS管理能力、扎实的工艺开发和高标准规模化的生产制造能力、以及精细高效的团队战斗力,已经与KRKA、Servier(施维雅)、Bayer(拜耳)、GEDEON RICHTER(吉瑞制药)、SANOVEL(赛诺菲)等国际知名制药企业建立了长期深度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在特色原料药细分行业内已形成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竞争优势,逐步确立了领先的市场地位。

  自2017年上市以来,公司借力长期资金市场,“内涵式增长+外延式拓展”双轮驱动,在夯实强化特色原料药业务的同时,依托持续的研发创新和商务拓展,坚定深入“中间体、原料药、制剂”一体化战略,拓展延伸上游中间体和下游制剂业务,以加强完善产业链布局、充分扩大一体化优势;同时,基于在特色原料药领域的竞争优势和客户网络资源,公司持续布局原料药CDMO业务,加速打造CDMO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公司上下一心,通过持续完善多维度的战略布局,助推公司“二次创业”,致力于将美诺华打造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极具竞争力的国际制药企业。

  公司布局有完整的“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制剂”产业链的综合服务平台,从事的主体业务包括特色原料药业务(包括中间体,下称“特色原料药业务”)、原料药CDMO业务(合同定制研发生产业务,包括中间体,下称“原料药CDMO业务”)、制剂业务。

  公司作为专业的特色原料药服务商,为全球仿制药厂商提供专利过期或即将到期药品的专利突破、生产的基本工艺改进、药证申报、cGMP标准商业化生产等系列性服务。该业务是公司自成立以来的核心和优势业务,也仍为当前公司最主要的营收和利润来源。

  CDMO行业是制药行业专业化分工的产物,CDMO并非简单的产能转移或服务外包,而是能够为制药企业来提供有技术附加值的研发和生产服务,提高其研发效率、降低生产所带来的成本。CDMO业务是公司重要的战略布局方向。依托特色原料药形成的既有优势,公司正在加速打造CDMO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为制药公司可以提供贯穿药品临床前研发、临床试验阶段和上市审批、商业化生产等环节的综合性研发生产服务,包括为其提供医药特别是创新药的工艺研发及制备、工艺优化、放大生产、注册和验证批生产以及商业化生产等定制研发生产服务。现阶段,公司CDMO业务涉及的产品主要为小分子领域的中间体、原料药。

  公司紧紧围绕“技术转移+自主申报+国内MAH合作”经营模式发展制剂业务。一、公司与欧洲战略客户KRKA深入开展制剂合作,在国内设立合资公司(公司持股占比 40%),以合资公司为主体并作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以公司旗下的制剂工厂为制造商,双方协力将 KRKA在欧洲已上市产品做国内转报,推动其制剂产品在国内市场的开拓。这将丰富公司的制剂产品管线,并加速提升公司自身生产、销售与研发能力。二、公司布局培育自研制剂产品的研发申报,持续丰富产品梯队。第一阶段以现有的自有原料药为基础的“慢病组合”为主,聚焦降血压、降血脂、抗血栓、糖尿病治疗领域,形成以慢性病治疗领域的产品组合优势。第二阶段发展目标为差异化布局高端制剂,进行特色品种的研发布局,强化公司制剂市场竞争力。三、受益于MAH制度的政策红利,公司积极拓展国内MAH客户合作,持续推进制剂一体化战略。

  公司为夯实强化现有特色原料药业务,积极整合内外部资源、扩大产能,同步丰富产品品类、拓展加深业务合作。一方面,公司在现有四大原料药生产基地的基础上,持续发力加大产能扩张力度,产能有序释放,规模效应逐步提升;另一方面,延伸多品类产品策略,新增覆盖内分泌、抗病毒、抗感染等多个治疗领域的在研项目,并积极探索抗肿瘤领域,强化产品组合协同性;同时,加强与战略客户的合作深度、扩大合作范围,并着力开拓国内外制剂新客户,提升客户广度,一直在优化客户结构和产品结构,确保原料药业务稳健发展。

  先进产能的释放是公司原料药稳定性、持续性、成长性发展的重要保障。随公司原料药新产能的逐步投产,新客户、新项目将进一步增加,也为公司实现多模式业务合作提供基础。公司将积极开拓多元化的合作模式,包括联合开发与申报、定制研发生产服务、以及为客户提供原料药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平台等,充分实现用户多样化需求,验证和强化公司原料药产业链的综合性服务能力,为公司未来业绩的稳定增长提供动力。

  公司“中间体、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发展的策略持续推进。公司将全力做大做强核心产品的全产业链,扩张延伸上游中间体产业,在原有产业链起始段的基础上,继续往前延伸产品链,形成核心中间体的研产销一体化经营,通过产能放大,以规模化效应降低原料成本和生产制造成本,提升产品毛利率;公司积极落实“技术转移+自主申报+国内MAH合作”制剂经营发展策略,相信依托自身的“中间体、原料药”质量和规模优势,在国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等政策背景下,公司自研制剂产品和战略合作产品将陆续完成注册,更多产品将跻身于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行列,同步带动集采市场和集采以外的市场销量。随公司新的制剂生产在建项目的投产落地,制剂业务将具备更强的竞争力和更好的持续增长潜力,有望进入一体化优势发展的快速道。

  原料药CDMO业务是特色原料药业务的延伸。公司依照既定战略加速布局新业务,以现有基地作为依托,以人才引领创新驱动,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独立的CDMO工艺开发技术平台,强化质量控制能力、安全环保能力及信息安全能力,并优化项目管理和生产流程,加速全面塑造CDMO硬核实力。随着原料药CDMO业务的不断开拓,公司承接的客户项目管线日益丰富,通过每一个项目的交付,实现了与客户的黏性绑定,客户合作不断深化,CDMO业务量将呈现迅速增加态势。

  公司多年深耕于医药产业的发展,在产业投资布局、产业转型升级、产业资源整合等多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形成了以研发技术、质量管控、EHS管理、客户服务、人才团队等系统化的核心竞争力。

  通过多年产业布局,企业具有了完整的“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制剂”全产业链,公司核心品种缬沙坦、氯沙坦、培哚普利、瑞舒伐他汀、阿托伐他汀、普瑞巴林等多个产品已形成了全产业链商业化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体系。中间体、原料药的布局从源头上保证了制剂品质的高标准和一致性,确保了关键原料供应的稳定性,带来了较强的成本优势。公司将持续推动核心产品的全产业链优化升级建设,强化一体化核心优势,为国内外合作伙伴提供高效、优质且具有成本优势的产品、服务与解决方案。

  公司严格遵守最高质量监管标准,始终将质量管理作为最重要的生命线。公司长期以系统、科学的cGMP为理念,建立了全面、完善的cGMP标准质量体系。质量系统各环节工作流程均严格践行法规要求,始终以高要求、高标准、高质量的工作原则来执行各项标准,并以持续的培训作为支撑,为产品研制、开发以及商业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旗下各子公司多次顺利通过美国FDA、欧盟EMA、中国NMPA、日本PMDA的GMP官方现场审查和多个大型跨国制药企业的供应商审计。

  公司建立了高标准的EHS管理体系。始终本着“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原则,持续提升生产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通过自动化改造实现人员简化,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严格按照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倡绿色化学理念,推行清洁生产工作,持续加大安全环保资产金额的投入,增设安全保护设施和环保处理设施;改进生产的基本工艺,从源头降低污染物排放,如废气RTO处理工艺,固废回转窑焚烧炉等,减少三废排放和无组织废气的扩散。公司通过源头控制、工艺技改、过程管控以及末端治理等措施,保障公司安全、合规运行。

  公司深耕原料药行业多年,专注于规范市场高标准原料药的生产管理,拥有四大原料药生产基地(浙江美诺华、安徽美诺华、宣城美诺华、燎原药业),四大原料药基地分布在浙江、安徽主要的医药化工园区,涵盖从50L到10,000L不等规模的生产能力,现有符合cGMP标准的反应釜体积合计2,200m3。同时,通过基地持续升级改造,公司原料药产能投入的设施设备齐全,建有全范围覆盖的DCS控制管理系统,领先的具有高容积水、气排放及固态废料处理能力的EHS系统,覆盖多门类的化学反应,包括格氏反应、叠氮化反应、傅克反应、氢化反应等。公司将利用领先的原料药化学合成能力和高标准的生产能力,充分的发挥原料药规模化效应。

  公司深耕海外市场多年,从起步发展至今,积累了丰富的国际客户资源,已经与KRKA、Servier(施维雅)、Bayer(拜耳)、GEDEON RICHTER(吉瑞制药)、SANOVEL(赛诺菲)等国际知名药企建立了长期深度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并与公司第一大客户欧洲著名的医药企业KRKA形成了战略合作。公司与KRKA在长期合作中建立信任,形成了共同研发、联合申报、共同抢仿等多样化合作模式,结成战略联盟,不仅确立了在医药中间体、原料药领域长期供销合作伙伴关系,同时还建立了在制剂领域的深度合作。

  公司秉持“开拓新客户、深挖老客户”的市场开拓理念,紧跟客户的发展步伐,敏锐洞悉市场发展的新趋势,快速响应客户的真实需求。随公司产能释放及商务拓展,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国际知名度逐步提升,商品市场份额持续拉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沙坦类产品全球市场占有率近20%,培哚普利系列产品全球市场占有率超过60%,瑞舒伐他汀系列产品全球市场占有率近50%(根据IMS数据计算所得)。

  公司秉承国际化的研发理念,结合科学严谨的质量研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配备了先进的研发设备和研发精英团队。公司现有3个研发中心,包括浙江美诺华药物研究中心(原料药研发中心)、医药创新研究院(制剂研发中心)、杭州新诺华(制剂研发中心),合计超过1,3000平米的实验场地。公司以欧洲专家、印度专家和高校科研力量为基础,依托博士后工作站、外国专家工作站,组建了一支高效、稳定的研发团队。现有原料药研发人员374人、制剂研发人员79人,其中硕博以上学历占比超过17%,具有丰富的药物合成工艺开发、质量研究经验和强大工艺开发技术水平。持续的研发创新是公司保持竞争优势和实现快速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打造核心技术优势。

  公司原料药研发工艺扎实,可开展-180~200度范围内的反应、加氢加压反应、各类N-烷基化、手性拆分、氧化反应、生物酶催化反应、特殊粒度要求的结晶工艺等药物工艺开发,同时配备有微通道反应器,可开展连续流工艺开发。拥有近二十套公斤级设备,可同时开展多个项目的工艺放大研究,承接CDMO业务。与工艺开发配套,研究中心配备了RC1max、ARC、TGA、DSC等高端设备,组建了完善的工艺安全分析实验室和团队,配合工艺开发进行化学合成工艺的安全评估。同时,质量研究能力出色,配备有多台半制备色谱、高分辨三重四极杆LC-MS及GC-MS,可以开展各类杂质评估和研究,包括基因毒性杂质及亚硝胺杂质的评估、方法开发验证和检测,未知杂质的分离与结构鉴定等;配备有布鲁克粉末衍射仪,可开展晶型开发、检测和稳定性研究。

  公司制剂研发技术中心是集应用技术研发、公共技术服务、高层次人才引进、高端项目孵化四大定位于一体的医药创新平台,开展围绕药物及新材料的各类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中试,孵化相关领域的创业项目,打造药物及新材料产业集群。公司组建了工艺开发、质量分析、临床医学、国际与国内注册、项目管理、技术转移等职能齐全的专业团队,配备了国内外行业先进的制剂研发设备与仪器;同时,建立了针对药物制剂开发的关键技术平台,并通过该关键技术平台,实现公司自主研发制剂项目的产业化和高端项目的孵化,同时对外部医药企业提供公共技术服务。

  公司建立了全球领先的制药服务平台,拥有行业经验丰富的国际化团队2,000余人。公司根据国际医药市场的特点,积极引进了国内外各类医药专业人才,组建了符合国际医药行业标准的药物研发、质量、药政注册、工艺优化、市场开拓、知识产权管理等专业队伍。近两年,为吸引、留住和激励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覆盖关键管理人才、核心技术人才,使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2020年,尽管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及由此而来的严峻国内外经济形势面临诸多不利因素的叠加冲击与交织影响,公司始终立足于高起点的规划、高标准的建设、高水平的运营和高效率的管理,始终坚持和专注于主业的专业化、协同化经营与发展,“力争在做大做强特色原料药的同时,深入上下游全产业链拓展,加速开拓布局CDMO业务”。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营发展工作,解决了复工复产、物流受阻、汇率波动等困难,围绕公司既定发展战略和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有序开展了各项经营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1.9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91%;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2.5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98%。

  报告期内,得益于宣城美诺华基地新产能的逐步释放以及新老客户业务的持续拓展加深,尤其是积极开拓布局CDMO新业务,公司特色原料药业务及原料药CDMO业务实现收入10.74亿元,同比增长10.27%;

  报告期内,作为业务补充模块,公司医药流通业务作用弱化、收入下降明显,实现收入0.41亿元,同比下降70.52%。

  特色原料药及中间体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报告期内,受汇率波动影响以及因将部分产能让渡于公司原料药CDMO新业务的开发,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3.86%。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市场开拓工作,加强与战略客户的合作深度、扩大合作范围,并着力开拓培育国内外制剂新客户,不断优化客户结构和产品结构。2020年,公司开拓深入与战略客户的合作。与KRKA共同合作研发,顺利完成利伐沙班在欧洲市场的首仿/抢仿。与Servier加大了已合作项目的深度,并在此基础上商定开发新的项目。与多家全球100强制药企业建立了业务联系、达成多了合作意向;公司有力开拓培育新客户,研发、验证生产订单数量快速增长。2020年是公司发展中国市场的关键开端之年,缬沙坦、氯吡格雷等核心产品都完成了重点客户供应商认证目标。海外市场也顶住疫情压力积极争取增量,南美阿根廷市场在保持原有市场占有率的同时,新增多米尼加、哥伦比亚、秘鲁等市场。随着公司承接的客户项目管线日益丰富,客户合作将不断深化。

  报告期内,公司加速推进新产品研发注册计划,拓展现有原料药产品中国市场和欧美规范市场的准入。阿托伐他汀钙、米氮平无水物获得欧盟CEP证书;培哚普利、普瑞巴林原料药通过国内审评审批,新增国内CDE登记产品包括阿哌沙班、维格列汀、利伐沙班等7项;新增在研产品25项,涉及中枢神经类、内分泌类、抗细菌类等治疗领域。

  宣城美诺华年产1600吨原料药项目一期已于2019年建成投产,生产装备采用国内领先的密闭化、自动化、重力流管道化设计,并建有标准化精烘包及DCS、 SIS系统,覆盖多类化学反应,包括格式、氟代、氢化、氧化、叠氮化等复杂的反应,通过组合生产满足客户不同的需求。报告期内,宣城美诺华产能利用率逐渐释放,产能利用率已提升至40%以上,新产能的释放是公司原料药稳定性、持续性、成长性发展的重要保障,也为公司多模式业务的战略合作提供了基础。随着宣城美诺华逐步通过国内及欧盟官方和客户审计(国内及欧盟),有望带动API放量,2021年预计产能利用率可以超过60%。

  在质量管理方面,公司紧跟国内、国际监管法规的变化,不断按照新法规的要求持续优化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质量体系始终与最新法规契合。公司在巩固传统的生产模式基础上,不断提升厂房设备水平,各生产基地均持续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密闭化、自动化的产品生产线,实现了向现代化生产管理模式的迈进。公司检测实验室在cGMP常态运行的基础上,不断改善检测环境及提升技术能力。报告期内,安徽美诺华生产基地检测实验室搬入新的实验楼,浙江美诺华研究院新建同时符合CNAS和cGMP的检测实验室体系。

  公司有着优秀的质量合规记录。2020年,各子公司顺利通过10余次GMP符合性检查,接待包括国际跨国型企业在内的客户场地审计总计39次,历次审计均顺利通过,并获得客户对公司质量体系的高度认可。公司始终以系统、科学的cGMP为理念,不断优化cGMP标准质量体系,并保持和国际主流制药企业接轨。

  近几年,随着全球医药产能的转移,以及原研或初创型药企为集中资源提高研发效率等因素影响,医药CDMO业务引来新一轮发展机遇,这将成为医药原料药行业突破产能瓶颈,提升企业成长性的新发展方向。公司夯实自有原料药中间体业务,致力于建立全球领先的原料药综合服务平台,依托美诺华积累的领先的研发技术能力、完善的质量管理和EHS管理体系,积极探索新的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入选“2020中国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大会暨第四届中国医药研发?创新峰会(PDI)”公布“2020中国CDMO企业20强”,位居第9位。2020年,公司CDMO业务与100余家国内外优秀医药企业建立业务合作,其中包括恒瑞医药、亿帆医药等国内大型上市公司,正在进行的项目达175项,共实现合同定制业务销售收入超1.2亿元;与大型跨国制药企业在宠物药、兽药、动物保健领域达成长期稳定的CDMO合作意向,顺利通过其质量与EHS审计。

  报告期内,公司引进国家级产业投资基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合伙)作为战略投资者。服贸基金的加入,有望引进更多产业资源,在研发生产外包服务领域、境内外项目股权投资、原料药制剂一体化项目股权投资以及服务宁波市生物医药发展建设等方面共同开展战略合作,从而协助公司实现产业跨越式发展,特别是助力公司CDMO业务快速扩张。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CDMO作为公司后续重要的业务增长点,公司将加速布局完善CDMO软硬件实力。2020年,公司已在各个生产基地布局相关多功能生产线,以满足不同客户及不同产品的生产需求,为业务部门开发CDMO客户及落地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公司“中间体、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发展战略持续推进。上游拓展方面,公司致力于做大做强核心产品的全产业链,扩张延伸上游中间体产业,在原有产业链起始段的基础上,继续往前延伸产品链,形成核心中间体研产销一体化经营。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目前市场上最具竞争力工艺,成功打通部分核心产品的产业链和工艺链,将带动该产品的销售并有效降造成本。下游延伸方面,公司积极落实“技术转移+自主申报+国内MAH合作”制剂经营发展策略,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联合科尔康美诺华共同提交注册审评品种3项。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欧洲制剂定制生产服务产品12项,累计8个战略联合开发制剂产品已递交中国CDE审评;公司自研制剂产品阿哌沙班片完成BE试验、异烟肼片完成一致性评价研究,均顺利递交CDE中心受理,盐酸莫西沙星片等3个研发项目进入BE试验阶段,另有17个在研项目同步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首个合作品种普瑞巴林胶囊和首个自研产品培哚普利叔丁胺片获得药品批文,并于2021年第四批集采中标。在带量采购政策弱化销售推广的背景下,药品的集采中标不仅能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还有利于增强公司制剂产品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及公司品牌影响力,推进公司制剂转型步伐。

  报告期内,为提高制剂研发生产综合能力,优化产品结构,在心血管类、中枢神经类、精神类等原有业务布局的基础上,向抗肿瘤类药物延伸,公司以“高端制剂项目”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项目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通过,并于2021年1月发行上市。这是自公司2017年上市以来首次较大规模的再融资,债券募集资金将投入公司制剂业务的建设布局,助推公司制剂一体化加速发展。

  制剂研究院是集应用研发技术、公共技术服务、高层次人才引进、高端项目孵化四大定位于一体的医药创新平台,开展围绕药物及新材料的各类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中试,孵化相关领域的创业项目,打造药物及新材料产业集群。报告期内,公司为加强制剂研发实力,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规划需要,发起收购该项目,并于2021年3月顺利完成收购。

  公司抓住行业快速发展机遇,通过构建规模化竞争力,奠定未来增长基础。截至报告期末,安徽美诺华“年产400吨原料药技改项目”土建部分主体及配套基本完工,部分车间正在进行机电安装、预计2021年6月份具备试生产条件;浙江美诺华“年产520吨原料药(东扩)项目”土建部分主体基本完工,其中污水站、RTO综合楼已投入使用,部分车间正在进行机电安装、预计2021年6月份具备试生产条件。后续罐区工程包含土建、主体及配套设备采购、机电安装、调试工作将陆续开展;募投项目“年产30亿片(粒)出口固体制剂建设项目”土建主体结构封顶完工,正在进行装备工艺流程设计和关键装备的定制采购,进入安装阶段,预计2021年12月完成机电安装工作。

  公司在夯实强化原料药业务的同时,将依托持续的研发创新和商务拓展,凭借严谨的质量管理与EHS管理能力、扎实的工艺开发和高标准规模化的生产制造能力、以及精细高效的团队战斗力优势,坚定深入一体化战略和布局CDMO业务。随着医药行业政策的不断调整和行业竞争格局的优化,优质医药制造企业成长会持续凸显并较快增长,公司践行原料药和制剂双轮驱动发展,通过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扩展并举,力争成为中国领先医药企业之一。

  公司在夯实强化原料药业务的同时,将依托持续的研发创新和商务拓展,凭借严谨的质量管理与EHS管理能力、扎实的工艺开发和高标准规模化的生产制造能力、以及精细高效的团队战斗力优势,坚定深入一体化战略和布局CDMO业务。随着医药行业政策的不断调整和行业竞争格局的优化,优质医药制造企业成长会持续凸显并较快增长,公司践行原料药和制剂双轮驱动发展,通过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扩展并举,力争成为中国领先医药企业之一。

  通过产业链前延和工艺优化,借助四大生产基地持续升级改造,进一步扩大中间体生产规模,提升核心产品中间体产销能力,做大做强瑞舒伐他汀、阿托伐他汀、培哚普利等产品的系列中间体,形成全产业链,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其次,开发拓展抗病毒类、抗生素类、抗肿瘤类、生物酶类药物中间体系列,扩大公司产品线,为未来业绩的稳定增长提供动力。

  继续持续强化原料药市场开拓工作,开拓、培育、绑定国内外重要客户,增加大客户的合作业务,导入丰富产品管线,不断优化客户结构和产品结构。积极借助国内医药行业政策的调整,在一致性评价、MAH政策、带量采购等国内政策推动下,加速中国市场的拓展。

  加快推进原料药产能建设,通过产能升级、装备自动化升级,强化合规优势和成本优势。利用多基地协同运营,满足客户需求。促使增量产能产生的规模效配套技术优化,进一步降低成本。未来2-3年内,浙江美诺华、安徽美诺华的原料药项目将陆续投产,为原料药长期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充足的产能可有效保障公司在研项目落地和全球业务拓展。

  加速布局完善CDMO软硬件实力,招募和搭建专业且符合行业特点的国际化团队,建立独立的CDMO工艺开发技术平台,强化质量控制能力、安全环保能力以及信息安全能力,并不断优化项目管理和生产流程。积累并不断扩大客户池和项目池,通过每一个项目的完美交付,实现与客户的粘性绑定。

  依托自身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和制剂产业链集成和一体化优势,储备丰富产品梯队,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公司资源配置效率。2021年,公司将专注以慢性疾病和抗肿瘤领域的产品组合进行研发申报,产品涉及降血压、降血糖、抗菌抗病毒、精神系统领域约10余项,计划3个项目提交国内注册审评,5个项目启动BE试验。自主研发与战略合作研发并行,加速推进产品申报和转化。

  加速推进制剂产能建设,预计“年产30亿片(粒)出口固体制剂建设项目”项目于2021年12月完成机电安装工作,2022年投产;以两个产品中标国家集采为契机,全面启动国内制剂销售代理模式,统一品牌、统一步调,加速品牌运营,同步开拓集采市场和集采外市场。加大海外中高端制剂市场的开拓,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实现盈利模式转变。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的“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姚芳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监事会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及结论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财务审计的相关业务资质,在公司重大事项审计及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流动性好且保本的投资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药物研发中心项目”并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药物研发中心项目”并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终止实施“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助于长期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终止实施“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实施“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应予换届。公司监事会提名章培嘉先生、刘斯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章培嘉先生,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秘书、上市办主任助理、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禹顺生态建设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上海晋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投资总监。

  刘斯斌先生,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安徽省宣州市粮食局周王中心粮站会计、安徽亚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处长和信息预算管理处处长、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外派财务总监、安徽华卫集团禽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和宣城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姚成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6)。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提高公司申请贷款的效率,综合考虑公司的融资需求后,授权董事长办理公司融资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以各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融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授信、借款、担保等事项及实际融资中的其他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公司保荐机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18、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药物研发中心项目”并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药物研发中心项目”并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公司保荐机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药物研发中心项目”并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应予换届。公司拟定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姚成志先生、曹倩女士、应高峰先生、姚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与选举产生的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第三届董事会仍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公司董事职务。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应予换届。公司拟定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李会林女士、包新民先生(会计专业人才)、叶子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目前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拟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税后)。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变更为“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基于上述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等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9)。

  姚成志先生,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在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曹倩女士,1982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安徽美诺华QA经理、质量中心副主任、美诺华天康质量副总经理、公司药政注册部总经理,现任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经理、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

  应高峰先生,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在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联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宁波联合新城工贸有限公司、宁波梁祝文化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姚芳女士,1989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安徽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会计、浙江瑞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安徽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现任燎原药业财务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会林女士,1957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主任技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化学药品室主任、技术专家、院长助理,现任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特约技术顾问、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国家药品审评中心专家、国家保健品审评专家、国家药品价格评审专家、浙江省药学会药物分析专业委员会顾问委员、浙江省保健食品标技委委员、公司独立董事。

  包新民先生,1970年12月出生,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宁波会计师事务所部门副经理,宁波海跃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宁波正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

  叶子民先生,1971年2月出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在读,执业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北仑区人民法院书记员、法官、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干部、北仑区委员会干部、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安徽商会党支部书记兼常务副会长,浙江金众律师事务所律所主任、宁波金众优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苏青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宁波市海曙区人大常委会望春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现任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律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7,369,825.59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73,489,212.1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2,838,160.86元。为保障公司在建项目的建设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从公司实际经营角度出发,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医药行业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是为人民防病治病、康复保健、提高民族素质的特殊产业。医药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具有环保严格、技术壁垒高、资金投入大等特点。我国现已成为全球化学原料药的生产和出口大国,也是全球最大的化学药制剂生产国,但是我国医药产业起步晚、基础薄弱,整体技术水平与国际成熟市场依然有较大差距。我国已有的药品批准文号总数中95%以上为仿制药,仿制药仍是国内医药消费市场的主体,但主体仿制药行业竞争力不高。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医疗保障制度逐渐完善,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医药市场需求量将逐年增长,而医药行业经过整顿和规范,将持续稳健增长,发展前景向好。

  公司致力于“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和制剂一体化”发展,随着医药行业政策的不断调整和行业竞争格局的优化,优质医药制造企业成长会持续凸显并进入高速增长期。公司践行原料药和制剂双轮驱动发展,通过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扩展并举,力争成为中国领先医药企业之一。

  目前,公司正处于一体化建设的关键时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公司项目投资建设、研发投入以及运营发展,通过前瞻性的战略布局与持续丰富公司研发产品管线,未来将增添公司持续发展增长点。

  2)研发实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研发投入分别为5,130万元、6,275万元、8,059万元,逐年提升。公司将继续开展原料药研发管线布局,加速制剂新产品研发,不断夯实研发实力。

  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升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及可持续回报的能力,在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公司发展的策略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后,公司提出了上述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目前发展处于成长期,公司发展需要投入大量建设资金。为保证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并有助于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

  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项目建设、研发投入和运营发展,旨在建立以客户业务导向为中心、具备履行国际行业最高监管标准的生产服务平台,加速研发规划设计、合理开发新产品。同时,公司力求项目质量与管理效率同步提升,提高公司整体效益,并为广大股东带来长期回报。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对董事会做出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1家。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项目合伙人陈科举、签字会计师毛华丽、质量控制复核人郭宪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一致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在其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在公司重大事项审计及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均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且能在公司日常运营中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工作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立信根据公司2021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确定。

  (四)本次聘任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联华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华进出口”)、宁波美诺华天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康药业”)、宣城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美诺华”)、浙江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美诺华”)、安徽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美诺华”)、浙江燎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燎原药业”)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担保额度,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担保额度。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6,000万元,占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48.97%。

  根据下属子公司的业务需要,为支持其发展,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担保额度(包含公司原有未到期的存量担保及新增担保),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担保额度(包含公司原有未到期的存量担保及新增担保)。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公司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不同全资子公司之间(含不在下述预计内的其他全资子公司)可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不同控股子公司之间(含不在下述预计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可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全权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营范围: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禁止或限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化工原料及产品、纺织原料及产品、医药原料及中间体、丝绸、服装、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轻工产品、家用电器、土畜品、工艺品、建筑材料、日用品的销售。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联华进出口资产总额29,078.83万元,负债总额22,467.4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2,432.04万元,资产净额6,611.38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175.65万元,净利润752.75万元。

  经营范围:片剂(含激素类)、硬胶囊剂的生产(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制药技术的研发技术、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康药业资产总额33,098.46万元,负债总额18,466.2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5,466.24万元,资产净额14,632.2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495.08万元,净利润84.99万元。

  经营范围: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生产、销售及副产物的回收、销售;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宣城美诺华资产总额50,352.13万元,负债总额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