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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火狐体育手机网页版登录    发布时间:2023-11-17 22:44:25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主营业务为循环经济领域再生铝合金锭(液)系列新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再生铝行业是典型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行业,其对我国铝工业的资源保障、可持续发展及节能环保、推动铝工业按期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的整体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作为承担将一般固体废弃物向可再生资源转变中最重要的加工制造环节企业,企业主要利用国内回收渠道及部分海外进口的各种废铝原材料,通过预处理、精细化配料、熔炼、合金化、精炼、检验、铸锭(铝液直供)等各个工艺环节的精细化控制,为客户提供各类标准牌号或特殊定制牌号的铝合金锭(液),用于各类铸造系和变形系铝合金原材料的生产,以此来实现铝资源的循环利用。

  2021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文件明确要求要加强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2021年7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 “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969号),主旨是全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2021年12月,工信部印发了《“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着力构建完善的绿色低碳技术体系和绿色制造支撑体系。在此背景下,公司加大了回收渠道的参与力度,积极与广大国内废铝回收渠道建立广泛和深入的合作伙伴关系,打造废铝回收供应链,有力地保障了公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与及时性,为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同时,在立足自身铸造铝合金业务的基础上,2021年度通过收购重庆奥博,公司已初步切入了变形铝合金应用市场。2022年度,在梳理重庆奥博现有管理体系和业务体系的基础上,快速推进技术改造工程的实施,解决了生产环节部分设备产能 “卡脖子”的问题,破除了重庆奥博未来产能提升的关键障碍,在经济发展形势不景气的大背景下,2022年度重庆奥博已实现扭亏为盈。总体上,公司通过持续性地投入和战略发展具体计划的执行,逐步达成了既定的业务框架目标,为未来打造“铸造铝合金原料供应+变形铝合金原料供应”业务双轮驱动、铝灰危废处置协同推进、快速推进废铝资源保级利用的实施等方面,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按照公司发展的策略,在铸造铝合金原料业务方面,公司将紧密依托现有的重庆合川、广东清远、湖北襄阳、江苏溧阳和安徽马鞍山几大生产基地,认真细致地做好区域市场拓展和渗透,克服了华东地区市场环境变化造成的物流运输不畅、广东生产基地因外部别的企业安全生产事件临时性停产、三季度西南地区高温限电、四季度运行不畅等诸多不利影响,努力实现了销量的同比略增长;同时,公司快速推进安徽顺博一期40万吨生产基地的建设工作,于2022年4季度实现8.1万吨产能装置投产,并继续推进新产能装置建设工作。产品营销售卖区域划分更进一步趋于合理,销售可覆盖范围更进一步加大。在变形铝合金原料业务方面,公司将在现有的重庆奥博已实现业务的基础上,快速推进湖北顺博变形系铝棒项目的试运行和投产进度,力争在2023年度实现部分量产;此外,公司积极地推进安徽顺博63万吨低碳环保型铝合金扁锭项目和50万吨绿色循环高性能铝板带项目的土地和环评等前期工作,力争项目早日开工。最后,公司铝灰危废单项无害化利用项目进展顺利;报告期内,顺博环保位于重庆大足区的项目已取得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并已经开工建设。湖北襄阳和安徽马鞍山的铝灰危废单项无害化利用项目也正在积极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等前期手续,按照预期进度紧锣密鼓地推进工作规划的落地。预计随该等项目的陆续实施推进,将为公司未来发展打开新的业务增长空间。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也积极利用自有资金,继续为未来企业延伸式发展进行适度探索。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了部分涉及铝液、废钢等其他有色金属和非金属的贸易业务,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逐渐增强了公司对行业市场和区域市场的认知程度。

  再生铝是主要由废铝生产的金属铝和铝合金的统称。与原铝(A00)是以自然界的铝土矿为原料、通过化学及电解方式来进行生产不同,再生铝主要以国内资源回收体系所回收的各类废铝为原料来生产铝合金,与利用原铝(A00)并添加其他元素材料生产的铝合金相比,具有稳定的成本优势。此外,与生产等量的原铝相比,每吨再生铝相当于节约3.4吨标准煤,节水22立方米,减少固态废料排放20吨。同时,每吨再生铝仅产生约0.23吨碳排放,是同样电解铝产生的碳排放量的2.1%。根据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的统计数据,2022年我国再生铝产量约为855万吨,同比增长6.88%,实现降碳量超过9000万吨。所以说再生铝具有十分显著的节能减排效益,是推进有色金属工业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着力点。在电解铝产能受限的政策背景下、再生铝产业已经逐渐成长为我国铝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铸造系的基本的产品为各种牌号的再生铝合金锭(液)。作为铸造铝合金产业链上的原材料供应商,公司客户主要为各类压铸配套企业,产品主要销往西南、华南、华东、华中等地区,主要使用在于传统汽车、新能源汽车、通用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电子电器、五金灯具、摩托车等行业铝合金铸造件和压铸件产品的生产。报告期内,公司变形系的基本的产品大多数来源于于子公司重庆奥博,最终应用于为新能源电池封装所用的壳体料和医药包装瓶料,未来公司变形系的原材料产品最终应用市场将拓宽为新能源汽车相关产业、光伏产业、传统汽车产业、民用变形系铝材等,市场空间较为广阔。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铸造铝合金原材料销量61.18万吨(含受托加工),实现变形系铝合金原材料销量2.40万吨。未能全额完成目标的原因,主要是受2季度内铝价阶段性下行、部分客户延缓采购节奏的影响,另一方面,4-5月华东区域份物流不畅及广东基地临时性停产,以及4季度的多区域经营活动不畅,也对整体目标实现有一定的影响。此外,公司安徽生产基地4季度末才投入试运行,对重庆奥博的技术改造工作进展略有迟缓,均未发挥出明显效益。

  作为循环经济行业企业,公司实行“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经营模式,通过保持比较高的流动资产周转效率和优异的业务链过程控制来实现整体盈利。在企业经营发展上,作为制造业产业链上的原材料供应端,公司坚持稳健经营的理念,聚焦国内再生铝主要消费区域及原材料集散区域,通过稳健布局生产基地的方式,不断充实和壮大公司客户群体,达到逐步扩大公司行业应用场景范围、丰富公司客户分布、分阶段逐步提升公司区域市场占有率的目的,最终实现公司在再生铝行业整体市场占有率的稳固提升。

  公司的产品营销售卖以直销方式为主,2022年度直销出售的收益占比达到90%以上。

  公司实行订单式生产,根据在手的客户订单情况统筹安排生产环节,确保按时按质交付。由于再生铝行业的原材料不属于标准品,不同废铝原料的成分及价格存在差异性,公司在生产配料环节着重对照原材料和产成品的成分调整情况、工艺工序难易程度、原材料成本等因素,合理的安排不同原材料的配比和使用。同时,公司也会根据生产设备检修规划、假期及季节性因素,对部分通用牌号和存在持续性订单需求的再生铝锭产品予以备货,以实现用户需求。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也注重吸收和引入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报告期内通过对相关新工艺的不断论证和各技术环节细节的持续优化完善,努力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此外,在技术研发上,公司紧密围绕客户的真实需求变化情况,开发出了数款适用于不同应用场景的一体化压铸相关材料,积极与主要客户进行技术对接,做好样品的试制送样检测和后续的技术方案探讨交流。目前,公司已初步完成涉及相关专利组合的首次专利申报工作,与数家重点客户的产品性能验证和联合开发等工作也在积极地推进之中,为后续公司的销售业务奠定良好基础。

  公司采购环节主要是根据生产计划及现有原材料情况,合理制定当期采购计划,确保各主要原材料满足合理安全库存的要求,保障生产经营的连续运转。同时,考虑到市场供求关系、部分原材料市场行情报价波动、公司生产设备检修计划等情形,公司对部分原材料在特定时期会适当加大采购力度,降低因原材料不足导致的公司运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模式仍以向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生产企业或贸易企业的直接采购为主,以部分原材料的进口业务作为采购渠道的适当补充;全资子公司湖北顺博及报告期末新投入试运行的安徽顺博根据经营需要开展了面向个体经营者等的废铝原材料自主收购活动,由于销量增长较为显著,使得原材料的采购量相应增长,但对公司整体采购结构仍未造成重大改变。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11月24日,子公司江苏顺博因存在未采取一定的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之规定,被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处以25000元罚款,截至2023年3月7日,江苏顺博已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并按要求完成了整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投资种类:仅限于与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相关原材料,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铝、玉米、粕类、油脂等期货期权品种。

  2、 投资金额:铝相关期货期权品种任一时点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余额不超过9,600万元,玉米、粕类、油脂等期货期权品种任一时点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余额不超过2,000万元,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 特别风险提示:期货、期权市场波动幅度较大,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告中关于投资风险的相关描述。

  1、 投资目的:公司主要营业业务是铝合金锭的生产和销售,主要原材料为废铝及电解铝等金属材料。近一年铝等大宗商品的价值波动较大,如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度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因此企业存在原材料价格波动的经营风险,并可能因此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的相应波动。下属公司重庆顺博粮油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为食用农产品的批发、销售,上游产品价格的变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盈利。开展公司及下属公司所需原材料期货、期权交易,可以充分的利用期货、期权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成本,避免原材料出现大幅波动可能带来的损失,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来说比较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2、 投资金额:任一时点铝相关商品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余额不超过9,600万元,任一时点玉米、粕类、油脂等相关商品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余额不超过2,000万元,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 投资方式:公司结合销售和生产采购计划,经期货经纪公司成立套期保值专用账户,在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通过参与铝、玉米、粕类、油脂等期货合约交易或期权合约交易对价格进行锁定。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期货期权行情易受商品的价值变化影响,行情波动较大,现货市场与期货期权市场行情报价变动幅度不同,可能会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头寸的损失。为此,公司套保业务将与其生产经营相匹配;同时,制订完备的交易预案,设置合理的止损线,严格实施止损操作。

  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会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为此,公司将最大限度地考虑期货合约价格波动幅度,严控套期保值资金规模,合理设置保证金比例,时刻关注账户风险程度,在市场剧烈波动时采取及时止损或暂停交易等方式规避风险。

  因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为此,公司将建立符合交易要求的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对应处理解决措施减少损失。

  在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期货业务信息,将可能会引起期货期权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为此,公司将完善人员配置,组建专业操作团队,健全业务处理程序,实行授权管理和岗位牵制。同时也加强业务人员能力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人为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为此,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加强内部控制,并将尽快建立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制度及管理办法,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技术人员,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及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的过程,规范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管理。

  信用风险大多数来源于于交易对手和代理机构。来自于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一般由期货交易所及经纪公司保障及控制;经纪公司方面的信用风险,公司将在信用评估的基础上慎重选择代理机构,并对每家代理机构设定交易限额,控制在不同机构的风险量与其实力相匹配,并加强对代理机构信用情况的定期跟踪,以调整交易限额。

  开展套期保值一定要遵守国家关于套期保值的法律和法规,还要遵守交易所的规则,并明确约定与代理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此,公司将严格执行期货期权业务法律和法规和市场规则,合规合法操作;通过严格审核与期货公司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在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要营业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期货交易,不会影响企业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特性,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企业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已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加强内部控制,并将尽快建立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制度及管理办法,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技术人员,董事会授权公司套期保值领导小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的利用期货期权市场功能,锁定价格,有效管理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能够规避价格波动对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已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加强内部控制,并将尽快建立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制度及管理办法,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技术人员,落实风险防范相关措施。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降低原材料价格大大波动的不利影响,更好地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度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加强内部控制,并将尽快制定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制度及管理办法,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技术人员,落实风险防范相关措施,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以上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3、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3,001,685.96元,提取盈余公积金7,300,168.60元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65,701,517.36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561,641,400.29元。合并报表层面,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193,935,814.40元。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途,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真实的情况和发展状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控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在担任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众华严格遵循国家相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能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审计工作,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各期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2022年度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12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能力,公司拟续聘众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作出批准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众华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历史沿革:众华成立于1985年9月,是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原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事务所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众华总部设在上海,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相继在北京、深圳、河南郑州、江苏南京、安徽合肥、广东广州、浙江杭州及浙江宁波、四川成都、云南昆明等地设立分所。在人力资源、项目承接与执行、执业标准与质量控制、信息系统方面对各分支机构进行统一管理,能够为客户提供全国统一、标准、便捷的专业服务。

  业务资质:众华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1000003),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57),并在美国PCAOB注册。投资者保护能力:众华自2004年起购买职业保险,不再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021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

  众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声文、罗爽,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刘磊,均为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审计经验比较丰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涉及2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4人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声文、罗爽,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刘磊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详细情况详见下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召开前组织会议,就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形成如下决议: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经多次沟通、了解并查阅有关的资料,特别是该事务所的专业资质、执业质量及诚信情况等,我们认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要求,在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可以胜任公司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都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项议案提请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做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聘期一年。我们都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已连续多年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我们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7日以通讯结合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真见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来进行了表决。本次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黄新建先生、刘忠海先生、闫信良先生在本次董事会上就2022年的工作情况作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述职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11,066,308,238.84元,比去年同期上升10.83%;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99,758,682.65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1.62%,详细数据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公司2022年经营状况及2023年经营规划,公司合理预计2023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幅度为10%-20%,净利润同比增长30%-60%。

  风险提示:本预算仅为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盈利可实现情况的直接或间接的承诺或保证。本预算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等诸多因素,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年度拟按照每10股分配0.50元现金股利(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的方式,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配,于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独立意见。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

  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重庆市合川区草街拓展园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14:00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股东大会会议的届次: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14:00。

  (2)互联网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能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1)于2023年4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联的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中,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方式、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同意。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如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实行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1。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96”,投票简称为“顺博投票”。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7日以通讯结合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罗乐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来进行了表决。本次监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11,066,308,238.84元,比去年同期上升10.83%;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99,758,682.65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1.62%,线年的主要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等事项。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2022年经营状况及2023年经营规划,公司合理预计2023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幅度为10%-20%,净利润同比增长30%-60%。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相关法律和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及别的信息披露文件中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得到贯彻执行,内部控制健全、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未来发展的需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功能,锁定价格,有效管理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能够规避价格波动对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已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加强内部控制,并将尽快建立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制度及管理办法,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落实风险防范相关措施。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27日出具的《关于核准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90号)批准,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8.41元,募集资金总额445,73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2,650,892.4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13,079,107.5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字(2020)第692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3,079,107.54元,这次募集资金已依规定使用完毕,依据募集资金存储放置及使用的相关规则,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注销,相关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

  经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7月18日出具的《关于核准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6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8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830万张,期限6年。这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83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1,049,122.64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18,950,877.3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字(2022)第7698号《验证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2020年9月17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以及保荐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顺博铝合金湖北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支行以及保荐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强化了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程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相对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人,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本次募集资金已依规定使用完毕,依据募集资金存储放置及使用的相关规则,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注销,相关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

  2022年8月31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及保荐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及保荐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顺博合金安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以及保荐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强化了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程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相对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人,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发生变更使用的情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未发生变更使用的情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的情况,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顺博合金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一期)40 万吨再生铝项目完工进度为9.63% ,尚无法确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注2:顺博合金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一期)40 万吨再生铝项目于2022年11月开始试运行,2022年实现总利润-1,483.54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未正式投产运行,2022年度不适用达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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